云南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更新日期:2008-11-10 15:24:59 来源:云南省招考办 【发布招生信息】 【进入招考论坛】

根据原国家教委、国家体委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暂行规定》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报名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热爱体育事业,具有一定的体育运动基础和水平;

3.本人户口和父(或母)亲常住户口在我省,且具有在我省高中3年学籍,符合“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户籍审查暂行规定”。

(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因被有权机关判处刑事制裁或被处以劳动教养而处于人身自由被剥夺或被限制状态者;

4.普通高中毕业生未取得《云南省中学生体育标准合格证》者;

5.患有国家规定的传染性疾病者;

6.不符合“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户籍审查规定”者。

(三)专业考试报名

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地点:考生户口所在县(市、区)招考办指定的报名点。

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08年12月8日至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云南招考网所提供的各类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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