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招收民航飞行学生实施办法

更新日期:2008-11-14 01:17:33 来源:云南省招考办 【发布招生信息】 【进入招考论坛】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在云南省招收民航飞行学生。

自愿报考中国民航飞行学院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由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按飞行学生条件进行体格检查、心理选拔和背景调查,合格者参加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化成绩达到民航局规定分数线的考生,参加提前批次本科院校的录取,学成毕业后由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统一分配。

一、组织实施

2009年民航招飞工作在云南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指导下,由中国东方航空云南分公司招飞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二、招生条件

招生范围为在我省有关中学2009年毕业的应届高中毕业男生,并符合云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招生对象以理工科类考生为主,兼收文史类考生。

年龄在16至20周岁之间(1989年9月1日以后至1993年8月31日以前出生)。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志愿献身民航飞行事业,具有强健的体魄和适应飞行的心理素质。

三、招生专业及人数

招生专业为飞行技术,招生计划人数为50 名本科生。

 

四、招生程序

(一)报名

2008年11月开始招飞宣传工作,凡志愿报考飞行技术专业的学生由所在学校推荐报名,推荐学校要认真填写《报考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学生名册》。根据各地招办或学校的具体安排,由中国东方航空云南分公司进行目测筛选。

(二)体检

2009年1月,对目测筛选合格的学生,在民航昆明机场进行身体初检,航空心理学测试。高考成绩公布后,招生录取开始前进行身体复检,体检实行单科单项淘汰制。

(三)背景调查

体检合格者,必须认真填写《飞行学生背景调查表》和《报考民航飞行学院登记表》,对本人及家庭成员和直系亲属进行背景调查。

(四)文化考试及录取

考生必须在提前批次录取院校志愿内填报中国民航飞行学院飞行技术专业,同批志愿内不得兼报空军飞行院校飞行专业。根据体检、背景调查合格的考生的高考成绩,对达到民航局规定的录取分数线的学生,根据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入校后身体复查

新生入校后,中国民航飞行学院按规定进行身体复查,因身体原因不符合飞行学生条件者,改学地面专业,就业双向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的,取消入学资格。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附件1:《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中国民航飞行学院招收高中飞行学员简章》

附件2:《报考中国民航飞行学院身体条件自荐标准》

附件1: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中国民航飞行学院

招收高中飞行学员简章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三大主力航空运输企业之一。公司以飞行安全、航班正常、优质服务、提高效益为宗旨。公司拥有200多架喷气式客机,共经营航线400多条,其中,国际航线70多条,国内航线300多条。为了适应公司业务迅速发展的需要,我公司2009年委托中国民航飞行学院计划在云南省高三男生中招收飞行学员五十名,学成毕业后由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统一分配。

一、招收对象:

1、2009年应届高中毕业生(具有云南省户籍),男性,以理工科类考生为主,兼收文史类考生。

2、根据中国民航飞行学院招收飞行学员的规定,高中毕业生年龄在十六至二十周岁之间(出生年月从1989年9月1日起至1993年8月31日止)。

3、报名者本人应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忠诚老实、成绩优良,有志于献身祖国的民航事业。

二、报名日期、时间、地点:

学生在学校教务处报名,根据各地区招办或学校的具体安排,在指定的日期、地点参加面试。

三、招收条件:

1、通过相关面试。

2、身高在170至185厘米之间。体格健壮,仪表端庄,性格开朗,反应灵敏。身体条件和其它条件符合民航招飞的相关规定。

3、根据国家教委和民航局的有关录取规定,按考生高考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择优录取。

4、其他身体条件详见《报考中国民航飞行学院身体条件自荐标准》。

四、注意事项:

1、凡符合招收条件的学生都可以自愿报名应试。

2、前来报名的学生应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并随带加盖学校公章的《报考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学生名册》,名册上的月考成绩、会考成绩和中考成绩由学校教务处填写。

3、请携带1张1寸照片和黑色水笔。

4、学生进入报名现场禁止使用任何通讯工具,谢绝家长陪同。

 

附件2:

报考中国民航飞行学院身体条件自荐标准

 

  飞行是一门复杂的科学,对人体有着特殊的要求,只有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才能保证圆满地完成学业并长期胜任飞行工作.报考民航飞行学生的身体条件总的要求是:发育良好,体格健壮,爱好文体活动,性格开朗,智力中等以上,处事果断灵活。我们热烈欢迎广大航空事业爱好者前来报考。

  为了按时完成飞行学生的招生工作,避免给国家和个人造成损失,便于同学们斟酌自己的身体情况是否适合报名,现将不适合空中生活的明显症状列后: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适合学习飞行:

1、身高不足170厘米,超过185厘米。

2、体重不足50公斤。

3、骨与关节疾病或畸形。

4、明显的“O”型或“X”型腿。

5、久治不愈的皮肤病,如头癣、湿疹、牛皮癣、慢性荨麻疹等。

6、 慢性肠胃道疾病。

7、 肝炎或肝脾肿大:HbsAg阳性。

8、 肾炎或血尿,蛋白尿。

9、 精神病家族史,癫痫病史。

10、颜面五官明显不对称。

11、 晕车、晕船。

12、口吃。

13、耳朵流过脓,听力差,经常耳鸣。

14、单裸眼远视力低于0.3(航空环形视力表);斜视、色盲、色弱。

15、肺结核。

16、 较重的砂眼或倒睫。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云南招考网所提供的各类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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